黄教考[2011]10号
关于做好2011年中考卷面查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
为加强对中考评卷结果的监督,增强中考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利益,我市2011年中考将继续实行卷面查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卷面查分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选派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业务熟练、工作负责的人员参与。
二、查分内容
申请卷面查分的对象是今年参加中考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有如下情况者可以申请有关科目卷面查分:某科目成绩与考生估分有明显差距的;某科目成绩与平时的学习成绩相差悬殊,考生认为有误差的。
查分内容主要为中考文化课各科答题卡(选择题除外)是否存在着漏评、卷面总分漏记、错记及录入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查分范围。
三、查分程序
1、要求查分的考生,首先向毕业学校一次性提交书面申请,填写《黄冈市中考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经学校审查、盖章后,交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审核、汇总填写《黄冈市中考复查卷面分数登记表》 (市直学校交黄州区招办)。
2、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查分登记表交市考试院集中查分。
3、查分结果由核分人、审核人签字,并经查卷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予认可。
4、考生申请所查科目分数如有差错,由市考试院统一打印更正成绩通知单,对复查分数无差错的考生,不再打印复查结果。复查结果由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通过学校通知考生。
四、时间安排
7月5日前,各县市区汇总查分申请,7月5日至6日进行卷面查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7月5日:黄州(含市直)、团风、浠水、蕲春、罗田、英山;
7月6日:红安、麻城、武穴、黄梅、龙感湖。
各县市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分工作,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五、工作要求
卷面查分工作涉及考生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强,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卷面查分工作的宣传,让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卷面查分工作的政策、程序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按时、准确上报材料,及时向考生反馈查分结果。市考试院不直接受理考生及家长的查分申请。
二○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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