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2007年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有50。3万人,比2006年减少3万人。其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为48万人,比2006年增加2。9万人,参加湖北省普通高校招收毕业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为2。3万人,比2006年减少5。9万人。招生计划与2006年基本持平。为方便考生、家长学习和了解招生政策, 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平稳运行,今年我省仍然坚持积极推进阳光工程,实行严格刚性的录取政策基调,在保持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对少数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2007年我省继续执行的主要招生政策规定有: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由我省自主命题;严格录取标准,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下考生;严格招生管理,所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到其他学校,本科不补录;坚持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联考,所有美术类考生都要参加联考,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维持2006年的政策和做法不变;坚持近几年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不变,严格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制度;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校招生计划全部实行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未经省招办公布的高校及招生计划不得在我省招生;提前批录取院校实行估分填报志愿,其他批次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军校招生坚持军校招生录取标准,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线下的考生,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制度。
2007年招生政策在以下六个方面有所调整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范围。全省有三分之二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的征集志愿及高职高专补录志愿全部在网上填报。 二是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新生不报到空出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实行补录,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省招办要求各高校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9日至20日高校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这些考生电子档案状态显示为“未报到注销”。9月22日省招办将需补录的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凡未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批次线的考生于9月22日至23日到县(市、区)招办填报补录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包括不报到的考生)不能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即使填报了也不能参加补录。三是扩大了省属高校自主招生试点。2007年,在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湖北经济学院和江汉大学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 4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语言文化职业技术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面向当地考生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当地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当本校当地生源志愿不足时,可由学校征求当地考生意见后录取。对部分院校具有办学特色、就业形势好而报考人数较少的专业,如烹饪、护理、针灸推拿、农业、水产养殖、轮机及航海类等专业以及部分院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专科)专业经省招委批准后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的专业当第一志愿中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通过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后换录到其他院校。四是省招办统一打印《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高校录取新生(包括统考生、保送生、单独考试生、免试生)名册由省招办负责打印,加盖“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寄发高校。省招办根据核准后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每个考生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办录取专用章,随录取新生名册一并寄发高校。高校根据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省招办提供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只盖学校校章,不加盖湖北省招办录取专用章;高校不得在省招办核准备案录取考生名单之前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五是从2007年开始对录取后不到学校报到的考生,省招办将其不报到的情况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下一年度院校录取时参考。六是进一步加大了对高分考生的保护力度,每一批次都有一些高分保护措施。
我省今年招生工作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满足考生知情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招生政策规定,严禁高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之外招生;严禁任何高等学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校外办学及联合办学行为;严格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加强高校录取新生的学籍注册管理,凡是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严厉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确保今年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